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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

 

  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英語: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是亞太區內各地區之間促進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論壇,始設於1989年,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

運作

  世界貿易組織及其他多邊貿易體要求成員簽訂具約束性的條約,但亞太經合與此不同,其決議是通過全體共識達成,並由成員自願執行。「經濟領袖會議」(Economic Leaders' Meeting)每年召開一次,討論由「部長級會議」(經濟領袖會議的前幾天召開)及「企業顧問委員會」所提供的戰略建議,隨後通過「經濟領袖宣言」公布達成的正式政策。

發展問題

  首先,在削減關稅問題上內部矛盾越來越明顯。亞太經合會成員中既有發達國家,也有發展中的國家。其次是接收新成員問題,亞太經合會已有21個正式成員,還有多個國家和地區要求加入亞太經合會。 從客觀上分析,成員越多,越難形成集體行動計畫,越難達成共識,將使自由化過程放慢。在接收新成員問題上,關稅低的成員與關稅高的成員持不同意見。

  第3是工作重點問題。發展中的國家渴望將經濟技術合作作為亞太經合會活動的一個中心,但菲律賓然通過了<<亞太經合會加強經濟合作和發展 框架宣言>>發達工業化國家卻依然把力量集中在貿易投資自由化方面。在這一點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矛盾明顯。

特點

  1. 開放性

  它推行"開放的多邊貿易體制",決心"不使亞太經合會朝著組成一個 貿易集團的方向發展,而是要建立一個新型的國際經濟組織"開放的經濟聯合"。

  1. 非強制性

  亞太經合會的開放性質決定了其獨特的行動準則,即不是靠談判構成的條約規定而是靠成員的協商和領導人的承諾來行事。

  1. 靈活性

  允許以不同速度來實現目標,採取集體制定目標,各成員依據自身的情況為達到集體目標各自作出努力的靈活的、循序漸進的、自由的自願的合作方式。

成員

  其成員國之國內生產毛額總量約佔世界的60%、貿易量約佔世界的47%。印度曾提出加入亞太經合會,並初步得到美國、日本和澳洲的支持。成員經濟體的官員正討論有關印度加入組織的事宜。但有西方國家憂慮印度加入會使組織中的權力分佈失衡而傾向亞洲。除了印度,蒙古、巴基斯坦、寮國、哥倫比亞、厄瓜多等國也提出加入。哥倫比亞早於1995年已提出,但最後無疾而終,因為亞太經合會在19931996年間停止接受新會員。其後因1997年起的亞洲金融風暴,有關接納新會員的事宜延至2007年再討論。美國領土關島則爭取獨立會員資格,並舉出香港為例子,不過美國已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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