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地點位於嵐峰路三段321號位置(還在興建中的"金站"巷口),一樓是美髮店,此棟是某好野人買下自租,房東是位女性楊小姐,此出租還有貼在宜大租屋網,若同學要租,注意一定要租對面由建商出租的房間,千萬別租這棟。

  以下是我本人親身經歷,或許每人觀感不同,但我個人覺得非常不舒服!首先,我當初入住時是全新的新屋,因此一個月5000不含水電第四台我覺得可以接受,公共區電費是所有房客均攤,但我接到帳單時,才知道連公共用水都要攤,當初簽約時並沒有說明這項,而且我們每次洗衣服是有投幣的,竟連公共用水都要房客付。

  另外是房間內使用的傢俱是屬於很便宜的輕盈組合木,我剛住進去時抽屜裡都爬滿吃木頭的小蟲,住半年抽屜的木板就自行脫落,還得買鐵鎚自己敲回去,因為如果找房東修理東西都要收費,甚至連房間內的燈泡壞了,每個也要收修理費150塊,樓下的門弓壞了房東也不願修,第四台安裝時還要另外收取安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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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當初約打一年,因為房東說月繳每月5200,半年繳每月5100,年繳5000,所以我簽一年付清,之後因為房東要漲房租決定搬走,漲房租的理由是:電梯一年保固要到了,所以以後電梯維修費要所有房客分攤,結果我搬家當天電梯卻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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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租屋人注意!超惡劣房東!

  之後點交,房東親自來現場看屋,結果問房間怎麼沒紗窗?當初缺的時候怎麼不講,到點屋的時候他才發現,造成他的困擾,他還要回頭找建商裝,建商也不知道願不願意來裝。我也跟房東說,我住一年到今天才知道有裝紗窗這回事,我要是知道會不說嗎?免費的東西誰不要,況且沒有紗窗我有多困擾,我因為怕有蟲或蚊子整整一年沒開過窗戶(頂樓還有隱翅蟲)有紗窗我有多高興啊!

  當場點交清楚後,事後房東卻寄了一封措詞強烈的簡訊給我,沒打電話,也沒問清楚原因,劈哩啪啦就罵我偷養寵物、破壞房屋,我問他哪得知這種消息,他說隔壁房客講的,我問甚麼時候講的,她說半年前,我想半年前的事情現在拿出來說?我直接跟房東說麻煩調監視器,我住一年進出從來沒帶過寵物,反而隔壁帶著貓咪進進出出,而且傢俱哪裡有爪子抓痕?當天點交也全看過,都沒有問題,事後才說有人檢舉?房東改口說可是房間有很重的尿騷味,我想當場點你怎麼沒聞到?鼻塞嗎?我跟房東說,也許總電源關掉,冰箱有水溶化,冰箱的水本來就是空氣凝結,空氣中有人的體液內含阿摩尼亞,所以溶化有味道,房東又來扯房間沒紗窗的事,他說他這樣很困擾,還要找建商過來,我說我一年沒開窗也很困擾,就說是不知道,請問買一送一的東西你會只拿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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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當天點交時,押金10500房東只還8000,他說因為要付你們5.6月的水電費,我說不是要看水電表算的嗎?他說,不知道你們這兩個月用多少錢,所以扣2500,那繳費多的只剩幾百塊,所以也不退還,我夏季電費兩個月最多1800,水費最多270,房東堅持說,夏季用的水電費都比較貴,他一定要多收錢,我還問他,電費是5~6月,跟6~7月兩個月嗎?他還跟我說對!我五月才繳過3~5月的電費,你跟我說對?我跟房東說我真的沒用那麼多,不然我拿帳單給你看,他才說不然水費少算100,退我們8100,最多就退這些,因為我們住新屋會折損,剩下的是折損費,我覺得豈有此理,本來還想繼續爭,我先生叫我別爭了,他說繼續爭下去房東也不會多給,因為要跟房東爭錢不如殺了他比較快,光她走進來要還我們押金都心不甘情不願,還奢望多退給你?但我覺得實在是很過份,他整棟15戶,一間租5000,一個月光房租收入75000,還要跟住戶拗一堆有的沒的費用,在此把個人遭遇分享給大家,希望未來在宜蘭的租屋人要特別小心,注意別租到這家,不然可能你的押金通通都拿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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